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冕宁县站前广场75间门市及泸沽农贸市场部分门市年租赁价值评估报告编制
(二)项目地点:冕宁县
(三)服务内容:对冕宁县站前广场75间门市及泸沽农贸市场部分门市年租赁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对此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门市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行业规范进行评估。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该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招标人另作要求或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延期情况除外。
(六)最高限价:4万元。
二、资产评估单位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需具备相关资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近三年来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报价和采购方式
(一)本次招标按最高限价:4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人工成本、利润、税费、交通费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二)投标单位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价,评标实行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四、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递交:
1.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及通讯地址,封口及单位名称处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印章,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二)报价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报价人承诺函加盖鲜章。
3.报价单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报价文件提交:
(一)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
1.2023年 7 月13日。
2.采购人在2023年 7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时在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评审确定中选人。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报价: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二楼会议室提交报价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未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达到3家及以上,进行开标。
5.开标地点为: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800902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