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全域文旅重点“双长征”暨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为高效推进冕宁县全域文旅重点“双长征”暨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47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由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环境治理EOD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相关程序启动冕宁县EOD项目编制、立项、入库等工作,经费由财政局给予保障。此次招标代理机构服务仅限于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第三方编制单位采购,项目立项后启动公招代理机构程序。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服务内容:冕宁县全域文旅重点“双长征”暨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采购,包含四个子项目。采购内容为以上四个子项目的八项服务编制方案单位,编制方案内容为:一是以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的冕宁县全域文旅重点项目立项方案编制及入国家库申报工作;二是冕宁县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研报告;三是安宁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议书、安宁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研报告;四是国家级国防教育示范基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及概念方案;五是双长征国家航天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及概念方案;六是投融资咨询服务及资金导入方案编制;七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冕宁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及概念方案;八是土地综合整治编制方案。
(三)采购项目估算总金额: 1680 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或招投标代理服务经营许可范畴的企业。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六)参加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价和采购方式
(一)本项目采购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作为最高限价,由投标人按照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中标单位,申请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价,评标实行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申请人为本项目采购中标人,若存在相同报价,由采购人确定一名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三)付费方式:本次代理费用由中标服务机构以中标价格作为计费基数支付。
(四)报价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报价人报价函,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承诺函,加盖鲜章。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证明材料。
7.招标代理登记证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明材料。
(五)报价文件递交:
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及通讯地址,封口及单位名称处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印章,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以上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二楼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报价文件提交
(一)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
1.2023年 11月29日17时00分。
2.采购人在2023年11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时在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评审确定中选人。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报价: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二楼会议室提交报价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未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达到3家及以上,进行开标。
5.开标地点为: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冕宁县融媒体公众号 、 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mnxgtgs.com)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
邮 编:6156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3678348257
传 真:0834-6761008
2023年11月 19 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