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冕宁县国家储备林及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冕宁县苗冲河、柯别河河道疏浚工程疏浚物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招标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冕宁县国家储备林及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冕宁县苗冲河、柯别河河道疏浚工程疏浚物加工项目
(二)项目地点:冕宁县
(三)服务内容:按水保有关规定完成冕宁县国家储备林及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冕宁县苗冲河、柯别河河道疏浚工程疏浚物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取得水利部门批文,在项目竣工后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验收意见后报送水利相关部门完善备案手续。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该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招标人另作要求或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延期情况除外。
(六)最高限价:13.76万元。
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单位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营业执照需具备水利相关服务类别。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现场条件:
不组织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四、报价和采购方式
(一)本次招标按最高限价:13.76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人工成本、利润、税费、交通费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二)投标单位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价,评标实行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五、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递交:
1.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及通讯地址,封口及单位名称处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印章,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二)报价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报价人承诺函加盖鲜章。
3.报价单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以上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人民路70号二楼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报价文件提交:
(一)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
1.2024年7月15日15时30分。
2.采购人在2024年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时在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评审确定中选人。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报价: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二楼会议室提交报价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未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达到3家及以上,进行开标。
5.开标地点为: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00804202
附件4.冕宁县国家储备林及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冕宁县苗冲河、柯别河河道疏浚工程疏浚物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docx(投标人参与投标,则默认为同意发包方合同模板,中标人按此模板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