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冕宁县普林奔月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优先购买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024年11月27日我公司将持有的40%股权以15083696元转让给股东陈安洪,股东安强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我公司不再持有冕宁县普林奔月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特此公示。
冕宁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