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冕宁县三姑砂石加工点及雀儿河砂石加工点
(二)项目地点:冕宁县彝海镇拖乌村
(三)服务内容:完成冕宁县三姑砂石加工点及雀儿河砂石加工点范围实地勘测,完成内业面积量算、分类汇总、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编写,形成勘测定界成果;从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调整原因、现状实际问题等方面分析和论证,明确规划选址的依据和内容,论证规划选址产生的影响,提出论证结论,编制选址方案和指标落实方案;编制报件资料,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编制,并通过评审单位审查;完成项目农用地转用手续。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该服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招标人另作要求或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延期情况除外。
(六)最高限价: 46万元。
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单位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需具备相关资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现场条件:
不组织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四、报价和采购方式
(一)本次招标按最高限价:46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人工成本、利润、税费、交通费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二)投标单位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价,评标实行最低价评标法,报价最低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五、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递交:
1.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及通讯地址,封口及单位名称处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印章,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二)报价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报价人承诺函加盖鲜章。
3.报价单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以上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人民路70号二楼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报价文件提交:
(一)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
1.2023年9月22日14时30分。
2.采购人在2023年9月22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在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组织评审确定中选人。评审小组由3人组成。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报价: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二楼会议室提交报价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未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达到3家及以上,进行开标。
5.开标地点为:冕宁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高阳街道人民路7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08004202
附件4.冕宁县三姑砂石加工点及雀儿河砂石加工点农用地转用服务合同.docx(投标人参与投标,则默认为同意发包方合同模板,中标人按此模板签订合同)